G235线尤溪县西滨镇刘坂村-梅仙镇坪寨村路段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9-09
福建/三明 变更澄清
G235线尤溪县西滨镇刘坂村-梅仙镇坪寨村路段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福建/三明-2025-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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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尤溪县西滨镇刘坂村*梅仙镇坪寨村路段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线尤溪县西滨镇刘坂村*梅仙镇坪寨村路段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 ****线尤溪县西滨镇刘坂村*梅仙镇坪寨村路段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现修改为:一、投标人资格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尤溪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三明市超越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