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09-10 00:00: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厦港多联中心*现代物流中心(一期)(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参考品牌中:货梯(电梯设备、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电梯运行监测系统)、 提升门的参考品牌修改为: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定标方案前附表*实力要素中,“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技术人员获得由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的人数”,证明材料要求第(*)条修改为:“(*)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个月或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三、因技术要求调整,故原发布的《技术规格书》作废,以本答疑纪要发布的《技术规格书》为准。 四、本工程施工图纸已做调整,调整后的施工图纸随本次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故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以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