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保险金项目(二次)(一至三标段)采购公告
2025-09-10
河北/承德 招标采购
围场县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保险金项目(二次)(一至三标段)采购公告
河北/承德-2025-09-10 00:00:00
围场县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保险金项目(二次)(一至三标段)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围场县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保险金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一标段:******.**元;二标段:******.**元;三标段:******.**元

采购需求:*、被投保对象具有围场户口,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农户和城镇户口。*、保险险种为财产保险。*、户均基准保额为*.*万元,最高*万元。*、投标供应商应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小时内给予回复,并在两小时内上门服务。接到理赔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事项,保证全县参保户的财产依据合同内规定的条件得到足额赔偿。一标段涉及围场镇、南山咀乡、西龙头乡、老窝铺乡共*个乡镇*****户。二标段涉及四合永镇、腰站镇、道坝子乡、新拨镇、棋盘山镇、四道沟乡、蓝旗卡伦乡、黄土坎乡、银窝沟乡、克勒沟镇、新地镇、朝阳地镇**个乡镇,涉及户数*****户。三标段涉及龙头山镇、朝阳湾镇、广发永乡、育太和乡、郭家湾乡、杨家湾乡、下伙房乡、半截塔镇、石桌子乡、大头山乡、城子镇、牌楼乡、哈里哈镇、大唤起乡、燕格柏乡、御道口镇、宝元栈乡、山湾子乡、张家湾乡、三义永乡、姜家店乡**个乡镇*****户。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保险单载明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年*月**日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年*月*日在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因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流标,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条“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日至****年***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须于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磋商文件。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北京**(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 ************

河北**:***********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五、开启

时间:**********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电话:************

电子邮箱:*******@***.***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承德中进道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肖芳菲************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承德中进道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高新区和润新城

联系方式:郭特************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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