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华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群星丹井大运田地块物业自编***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广东华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成交供应商具体良好的餐饮服务能力,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生产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具有突发性应急保障能力(包括食物中毒、原材料无法及时到达厨房、临时增加就餐人员、突然停电、停水等),对本项目的突发性应急保障响应时间在**分钟(含)以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 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工作餐周菜谱、采购计划编制,配餐科学合理,按采购人伙食标准每天提供多样营养菜式,必须确保口味定期更新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黄月婷、李泳梅
采购人代表名单:邹伟强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照下述标准和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表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服务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万元以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以上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门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号中信银行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赵女士
电话:****************/***
发布人:江门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