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2025年栾城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9-10
2025-09-10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石家庄市栾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2025年栾城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9-10
河北/石家庄-2025-09-10 00:00:00
石家庄市栾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年栾城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栾城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邯郸利来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鸡泽镇北安上村中路胡同***号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栾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北大街
被投诉人:河北中业万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号金世界商贸区金悦公馆****室
相关供应商:石家庄星语康复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永壁六院西侧
当事人:邯郸利来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鸡泽镇北安上村中路胡同***号
四、基本情况
****年栾城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石家庄星语康复有限公司。****年*月**日邯郸利来商贸有限公司向石家庄市栾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河北中业万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中业万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接收补正后的投诉书并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此条款明确指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均应遵循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评审标准,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量化分值缺失。 投诉事项*:查看我公司评审得分。 投诉事项*:招标代理机构未依法公示产品。 投诉事项*:投标报价分值设置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诉事项*: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划分错误。 投诉事项*:中标公告确定的供应商:石家庄星语康复有限公司。未符合供应商关于资格的承诺第五条。 投诉事项*: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承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栾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石家庄市栾城区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石家庄-2025-09-10 00:00:00
二、项目名称: ****年栾城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邯郸利来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鸡泽镇北安上村中路胡同***号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栾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北大街
被投诉人:河北中业万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号金世界商贸区金悦公馆****室
相关供应商:石家庄星语康复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永壁六院西侧
当事人:邯郸利来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鸡泽镇北安上村中路胡同***号
四、基本情况
****年栾城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石家庄星语康复有限公司。****年*月**日邯郸利来商贸有限公司向石家庄市栾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河北中业万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中业万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接收补正后的投诉书并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此条款明确指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均应遵循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评审标准,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量化分值缺失。 投诉事项*:查看我公司评审得分。 投诉事项*:招标代理机构未依法公示产品。 投诉事项*:投标报价分值设置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诉事项*: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划分错误。 投诉事项*:中标公告确定的供应商:石家庄星语康复有限公司。未符合供应商关于资格的承诺第五条。 投诉事项*: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承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栾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