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公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公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10
湖北/荆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公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公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荆州-2025-09-10 00:00:00

公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公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公安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公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号楼

被投诉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号平安财富中心*座****楼

相关当事人:公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因对“公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有异议,于****年*月**日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进行了回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机关正式受理投诉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并下达了该项目暂停采购活动的通知书。本机关针对投诉事项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调阅、审查,向被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查明情况如下:
投诉事项*:本项目包*、包*技术参数指向性、倾向性、限制性强,框定特定车型范围,对应特定制造商产品,破坏公平竞争,削弱项目竞争性与公平性,构成对潜在供应商的不合理差别和歧视待遇。
经本机关审查,该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本项目包*、包*、包*、包*付款方式中缺乏明确的支付时间点,这会对供应商的投标决策和资金安排产生不不利影响。由于支付时间的不确定,供应商在投标时难以准确评估项目的资金流和风险,进而给后续的合同履行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应明确付款时间点,以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序进行和合同双方的权益。
经本机关审查,该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成立,责令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公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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