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5-09-10 00:00:00
一、项目名称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二、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内容
(一)内容要求: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年度的文书资料进行鉴定、组件、分类、排序、编页码、装订、装盒、上架等规范化整理。保管期限为永久、**年的文书档案进行扫描、裁边、去污、纠偏、拼接、质检、合并等数字化加工;对保管期限为永久、**年、**年的文书档案进行电子目录录入并编制纸质目录文件夹和建立电子目录检索工具。(约****件)
(二)项目工作地点: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项目要求:
*.服务期限:**(日历天)以内完成。
*.服务质量:符合行业相关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四、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经营范围应包括档案技术服务咨询、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整理等档案服务相关的项目(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比选;
(七)具备经省、市档案主管部门批准并获得档案资质(需提供批复或备案证书);
(八)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六)实施团队成员简介、相关服务业绩及承担本项目能力等。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两本及电子版光盘一份。
六、评定标准
对收到的申请材料,我厅将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民主程序择优遴选,相关评定条件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技术及专业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项目报价及其他相关条件。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号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在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公示*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投标。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