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十五五”农村公路项目(第一批次)勘察设计一标段组补遗书0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9-10
西藏/那曲 变更澄清
班戈县“十五五”农村公路项目(第一批次)勘察设计一标段组补遗书0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西藏/那曲-2025-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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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戈县“十五五”农村公路项目(第一批次)勘察设计一标段组补遗书***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就《班戈县“十五五”农村公路项目(第一批次)勘察设计一标段组、二标段组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补遗书第***号,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并编入投标文件,本补遗书与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履约信誉澄清说明为: 条款号: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名称:*.*.*(*)履约信誉 澄清说明内容: 一标段、二标段: 履约信誉*分 履约信用*分 信用评价结果得分:以交通运输部及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年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在交通运输部及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在 * 级及以上得*分。 *.如果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澄清补遗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