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5-09-05 00:00:00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景三维宜宾建设项目(屏山县部分内容)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实景三维宜宾建设项目(屏山县部分内容)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简介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景三维四川建设的通知》(川自然资发〔****〕**号)要求,按照实景三维宜宾建设项目工作推进进度,结合工作实际,需完成屏山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平方千米建设内容,形成实景三维宜宾建设项目(屏山县部分内容)成果并按要求完成汇交。
二、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专业须同时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测绘、无人机驾驶证等相关资质人员*名。
类似业绩:提供近两年来,完成实景三维建设、测绘遥感、航空摄影项目等相关业绩证明*个。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本项工作提出的特殊条件: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已认真研读本公告且对公告事项无异议。
三、技术(参数)要求及需提交成果
见合同样本。
四、竞争性谈判须知
*.竞争性谈判情况公告
本公告及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本公告公示期*个工作日。谈判结果在谈判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主动查询本项工作的公告。同时,重大变更或重要通知将通过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如供应商未预留或预留信息错误,视为自动弃权。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通知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时**分—**时**分(北京时间),持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应预留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以便通知更正等事宜。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室参加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
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⑵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⑶报价函;⑷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执照副本;⑸满足“二、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具备条件”中资质、业绩要求的证明资料;⑹承诺函。
报名资料应按以上序号顺序装订。其中,⑵、⑷、⑸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⑴、⑶、⑹必须按后附格式制作,收取加盖鲜章的原件。
所有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必须在竞争性谈判报名截止前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人送达竞争性谈判地点。密封的报名资料在报名时请自行拆封,以便核验。若授权代表人身份、原件与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存在不符或欠缺等问题,不接受报名。
*.报价
发包控制价:**.**万元。
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报价为该项目总报价,已涵盖文件和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以及应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合理利润、人工、材料、设备、保险、税费、风险、安全、验收、质检、专家评审、整改完善、后续服务等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工作方可申报结算。
至少有*家通过审核、提交合格第一次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步,只有通过审核、提交合格第一次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能参加二次报价和竞争性谈判。
五、竞争性谈判方式
*.竞争性谈判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地点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屏山镇恒轩君山大厦)三楼***室。
*.竞争性谈判方式
采购人组建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合格供应商的最终合格报价,以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家成交候选人。若最低合格报价有*家以上,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竞争性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候选人成为中选人。
*.竞争性谈判质疑、投诉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质疑、投诉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过程、竞争性谈判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某一竞争性谈判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该程序环节时间内、一次性、以正式盖公章的纸质书面材料交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否则不予受理。
六、签订工作合同
*.签订工作合同
中选人应当在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签订工作合同,即日启动工作。
*.放弃中选资格
中选人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选资格,采购人将依次通知排名靠后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并与其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 屏山镇恒轩君山大厦
联 系 人: 罗 星
联系电话: ************,***********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