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5-09-10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临海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警用数据集群系统维保服务
数量:*
单位:项
拟采购服务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临海市公安局***一期(共**个高山站)将于****年**月**日三年维保服务到期;临海市公安局***二期(*个高山站+*个微型直放站)建设项目于****年*月*日五年维保服务到期;临海看守所和临海永丰更楼下吴两个单站,维保服务到期时间分别为****年**月*日和****年**月**日。为统一上述项目***系统维保服务的时间,本次采购上述***系统的延保服务,针对上述这些基站、载频和链路,统一延保至****年*月。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本次***(警用数据集群)系统延保服务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向上述***项目的原维保服务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地址:台州市白云山中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海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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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