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5-09-10
河南/洛阳 变更澄清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洛阳-2025-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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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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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建设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 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中“()”要求提供的检测认证报告或认证证书。 |
| 变更为 |
| (*)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中“()”要求提供的检测认证报告或认证证书,统一删除。 (*)标注▲号的技术条款提供相关资料为:标注“▲”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须提供具备有权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符合相关标准的证明材料;其它可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请各供应商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地址:洛阳市区展览路***号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洛阳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号泉舜****区****室 |
| 联系人:梁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