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5-09-10 00:00:00
****辆新能源公交车淘汰动力电池组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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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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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辆新能源公交车淘汰动力电池组拍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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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全称 |
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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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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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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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
评估值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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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山东中立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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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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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鲁中立达评报字(****)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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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会议纪要(****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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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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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
济南市天桥区济洛路**号维修公司大修分公司院内,具体可以咨询详细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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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拍卖处置****辆新能源公交车淘汰动力电池组,其中包括黄河牌车辆动力电池组*微宏动力******************(组/*)**组,中通牌车辆动力电池组*宁德时代**************(组/*)***组,黄河牌车辆动力电池组*盟固利***********************(组/*)***组,黄河牌车辆动力电池组*盟固利***********************(组/*)***组,整体打包处置。详情参考: 挂牌价格:*******.**元。 标的物以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鲁中立达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展示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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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说明 |
*、意向受让人需缴纳保证金***万元。 *、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受让人须在拍卖成交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所有款项,包括成交价款、基础服务费、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等。 *、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基础服务费、拍卖佣金等)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标的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人应属于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白名单企业。须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通过“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电池进行溯源管理。 *、意向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对本项目标的进行处置。在转让处置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损失。 *、意向受让方需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等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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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披露 |
*、本次拍卖涉及的动力电池组,双方在签订交易合同后*个月内完成交付,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标的全部运离。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分批次运离,旧电池数量达到***块左右需立即安排车辆运离。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自行了解自己是否具备受让条件,若意向受让方在济南产权交易平台报名,则视为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受让条件,如因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成功受让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若因违背交易公告中承诺事项,转让方有权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由于电池使用时间较长,意向受让方应当亲自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标的的范围、数量、品质、实物现状、所有瑕疵由乙方自行鉴定核实,因未查看标的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对标的范围、品质等情况不明或误解的,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等现象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费不作调整。 *、受让方在办理登记前需综合考虑交付过程中装卸、运输、损耗、存储等施工难度及相关部门要求,装运、运输等工作受让方应当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聘请专业的队伍安全生产作业,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过程中的风险及安全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受让方如在拍卖成交日起,之后*个工作日内未完成所有款项支付,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立即再次组织拍卖。 *、该价格为含税价。 *、此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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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拍卖活动由山东功致拍卖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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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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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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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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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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