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汉中市文物广电局)2025年陕西省(汉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09-10
陕西/汉中 中标结果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汉中市文物广电局)2025年陕西省(汉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陕西/汉中-2025-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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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汉中市文物广电局)****年陕西省(汉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汉中市***********
二、合同名称:****年陕西省(汉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汉中市***********
四、项目名称:****年陕西省(汉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汉中市文物广电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陕西丝路非遗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座*****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年陕西省(汉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 | *(项) | ¥***,***.** | ¥***,***.** | 供应商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操作指南(试行本)》《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数据文档目录标准》,以真实性、整体性、客观性为原则,对两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南郑协税社火高跷”王明显、“洋县杖头木偶戏”杨德昌)进行数字化记录(民俗项目必须真实,民俗活动不能临时组织特演),记录成品包括以下内容,并形成工作卷宗,相关指标符合《省级纪录片技术技术审查检验表》要求。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汉中市文物广电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