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09-10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江苏泰伯铸造有限公司精密铸造及废气处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元竹镇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江苏泰伯铸造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为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产品更有竞争力,江苏泰伯铸造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精密铸造及废气处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经泰兴市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数据备〔****〕****号。企业拟新增*****中频炉*台、普车**台、数控车床*台、数控立车*台、卧式加工中心*台、镗床*台、摇臂钻床*台、水压试压机*台、铣床*台、打标机*台、锯床*台、氩弧焊机*台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铸件****吨的规模。
公示情况:*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项目运营期融蜡、射蜡、组树、脱腊废气经喷淋塔+水雾分离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沾浆、挂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焙烧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三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中频炉熔化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树脂砂造型废气、落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振壳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热处理废气通过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余工序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规定的限值。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街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
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
(*)固体废物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