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9-09 00:00:00
关于印发《金杨新村街道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浦金街规〔****〕*号 |
| 发布机构 | 金杨新村街道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 |
机关各办(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居民区:
现将《金杨新村街道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金杨新村街道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金杨新村街道区域内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健全部门协同、条块联动的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细化管理流程,规范工作要求,消除管理盲区,实现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按照《浦东新区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等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沪浦府〔****〕***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全覆盖监管的实施意见》(浦建委建管〔****〕**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各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街道实事项目等装修装饰在内的各类小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中的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是指投资额在***万以下(包含***万)或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包含***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拆除、修缮等)。如投资额达到***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同一工程若投资额或建筑面积任一达标即视为限额以上),应按照新区建交委要求报建,取得《施工许可证》,到街道综合执法队、城运中心(安监)报监后方可施工。
二、职责分工
为保证辖区内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由城运中心(安监)、综合执法队、管理办、党政办(项目办)、营商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相关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对辖区内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进行监管;各相关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施工前告知责任,对日常安全隐患问题发现上报,具体分工如下:
*.城运中心(安监):受理辖区内小型建设工程的备案登记;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施工行为;非小型工程,告知其到区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施工前到街道城运中心(安监)备案。
*.综合执法队:小型建设工程都以主动备案为主,辅助队员在道路巡查时发现施工上门提醒施工备案,经备案后开展分级分类检查,开展日常巡查和五违四必整治,对装修装潢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搭建、破坏承重结构、建筑垃圾清运、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管,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管理办:对接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传达市、区关于小型建设工程的有关要求。统筹协调金杨街道区域内市政基础施工等各类项目。
*.党政办(项目办):负责街道实事项目工程监督管理。
*.营商办: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企业,为街道自有经营性房产装修及其他企业的装修备案需求,做好办理路径指引,协调综合执法队、城运中心(安监)进行备案登记。
*.派出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小型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所:告知需要办证照的经营商户装修施工前需要到综合执法队、城运中心(安监)进行装修备案。
*.相关物业管理单位:告知租户业主或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携相关材料至城运中心(安监)进行备案登记,经审核后方可开工。做好日常巡查,及时上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
三、工作机制
(一)发现机制
通过网格发现与职能部门发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覆盖、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网格发现。金杨新村街道按照区域划分,设立了**个网格,每个网格均配备有专职网格员。每日对网格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实地巡查,对本网格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登记手续进行巡查核实,对发现的非小型项目未取得报建手续或小型项目未取得登记手续及时进行汇总上报给街道综合执法队、城运中心(安监)。
*.部门发现。金杨新村街道组织综合执法队、城运中心(安监)、管理办、派出所、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多部门发现机制。各职能部门日常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未备案的建设施工项目及时汇总上报给街道综合执法队、城运中心(安监)。
*.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街道现有城运平台建立专题模块,城运中心(安监)为信息汇总枢纽,实现备案数据、巡查记录、整改情况跨部门实时共享。
(二)申报机制
*.线下申报。在金杨新村街道范围内实施的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商户业主或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携相关材料至城运中心(安监)进行备案登记,经审核后,方可开工。各建设单位需填写《金杨新村街道小型工程开工备案审核表》(附件*),《建筑(装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线上申报。施工单位可通过扫描专属二维码,利用小程序便捷方式完成备案流程,确保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城运中心(安监)将为每项备案的小型建设工程生成唯一的二维码标识,该二维码将作为工程监管的唯一凭证。施工单位需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张贴该二维码,便于监管部门进行扫码查询与监督。通过扫描二维码,监管部门可快速获取工程基本信息、施工进度、安全检查记录等关键数据,实现信息的实时更新与共享。对线上申报未通过,予以退回,补充修改材料后重新提交。见附件*《新建工程信息化备案登记管理流程》。
(三)审核机制
各建设单位将备案材料上交后由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城运中心(安监)。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单位提交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装修方案,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的备案资料审核,同时对施工时的消防安全进行提示。
*.综合执法队。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单位提交的房产证明、租赁合同、施工设计图和原图纸、店招店牌设计图、装修垃圾清运方案、餐饮业态的点位、烟道排放设计计划进行审核。同时告知排水证办理等。
(四)监管机制
由城运中心(安监)负责牵头,定期组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对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进行实地巡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设备安全性能等方面。
*.分级管理
较大风险类:涉及外墙脚手架搭设、动火、有限空间、吊装等危险因素比较大的作业。
一般风险类:不涉及上述所列危险作业范畴的项目。
*.巡查频次
对涉及较大风险类的项目,城运中心(安监)每月对作业现场开展一次巡查;对涉及一般风险类的项目,在施工周期中,由城运中心(安监)对作业现场开展随机抽查。
*.监管人员专业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法规、施工隐患识别等培训,联合区级部门开发“小型工程隐患识别指引”手册。
(五)处置机制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如巡查发现动火作业等较大风险类作业,监管部门将进行专项管控,确保“施工前报备、现场监护、作业后核查”流程闭环。如发现非小型建设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或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未办理备案登记的,应及时责令停止施工,督促其到城运中心(安监)及时备案登记,经审核后,方可施工。见附件*《金杨新村街道小型工程施工备案告知书》。若对监管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制止无效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全覆盖监管的实施意见》(浦建委〔****〕**号)文件要求及时报告移送区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四、附则
本办法从****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
本办法施行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相关文件、调整相关标准,按上级文件执行。
本办法由金杨新村街道城运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金杨新村街道小型工程开工备案审核表
*.建筑(装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金杨新村街道小型工程施工备案告知书
*.新建工程信息化备案登记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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