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09-01 00:00:00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城区八都镇新楼村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新楼村民委员会:
报来《蕉城区八都镇新楼村民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蕉城区八都镇新楼村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可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打造幸福宜居畲族村落,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蕉城区八都镇新楼村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新楼村。
四、项目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新楼村民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拟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补助资金实施路面修复提升和河道护岸建设。
路面修复提升:修复道路总长约****.*米,路面宽度****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河道护岸建设:新建护岸总长***米,墙身高*米,顶宽*.*米,采用浆砌块石砌筑。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资***.**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万元,***.**万元由蕉城区人民政府及八都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组织实施形式
项目通过不招标方式选择村民自建,执行“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赈济要求。
八、劳务报酬
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项目采取“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实施,成立乡村项目领导小组,开展务工需求摸底造册,拟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其中易地搬迁脱贫人口*户*人、返乡农民工**户**人、低保*户*人、未就业退役军人* 户* 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万元,占申请补助资金的**.**%。
九、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十、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十一、项目招投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加强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
十三、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四、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管控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五、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