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第二中学实施教学能力提升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保定-2025-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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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兴县第二中学实施教学能力提升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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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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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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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定兴县第二中学实施教学能力提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赤乌中路、电力路西侧水木京华*幢底商***号
被投诉人:定兴县第二中学 地址:定兴县定兴镇杜庄村南 被投诉人:河北隽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号世纪佳泰大厦*#*座***室 相关供应商:石家庄恒合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号长宏大厦***** 当事人: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赤乌中路、电力路西侧水木京华*幢底商***号
四、基本情况
“ 定兴县第二中学实施教学能力提升 ”于 **** 年 ** 月 ** 日开标,并于 ****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 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河北隽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 年** 月** 日,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 **** 年**月**日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经核查: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调查情况: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在符合性审查中进行评审;实质性条款未在评分项中进行评审,评审项均为非实质性条款评审内容。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调查情况:经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本项目为“双盲”评审,评标方法及标准为减分制,评分细则明确。本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明细表(技术部分)的评分项设置了多个子项,已设置了相对应分值,明细了相应的扣分标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同时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
投诉事项一: 招标文件评审项目“商务标响应情况”、“投标产品性能指标”评分标准中违法将实质性要求作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二: 招标文件评审项目“商务标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评分标准中未依法细化和量化评审因素,将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因素;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分项未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定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定兴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定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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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定兴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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