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2025-09-10
浙江/丽水 质疑投诉
龙泉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浙江/丽水-2025-09-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龙政采***********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心花园、苍松农贸市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年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灵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保区航天大道 ** 号 ** 幢 *** 室

被投诉人*龙泉市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龙泉市龙渊街道环城东路***号

被投诉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龙翔路***号(君豪大酒店 * 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灵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心花园、苍松农贸市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年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龙政采 ***********)采购文件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龙泉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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