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2025-09-09 00:00:00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现对安龙县融媒体中心宣传采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具有相关资质的商家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安龙县融媒体中心宣传采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采购大疆****、航拍器、新媒体拍摄移动终端(含影像套装)、摄影三脚架、媒体视频数据存储机械硬盘、媒体数据网络传输交换式集线器,用于开展宣传采编工作。
三、项目资金
专项经费*万元
四、报价商家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报价商家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等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询价方式
本次询价文件报送采取各报名商家以密封袋装订封签(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开标时送达至会议现场拆封评审。会议开始后未到达现场的报名商家视为自动放弃。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询价时间、地点、方式、联系人
(一)报名询价时间:****年*月*日至*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询价地点:安龙县融媒体中心。
(三)报名询价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发送相关资质材料,*****:******@***.***,审核符合要求后发送询价文件。
(四)联系人:张玉凤 ***********
李 强 ***********
座 机:****-*******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程序
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和公司实力强、服务质量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在五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书面签订采购服务合同。
安龙县融媒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