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5-09-08 00:00:00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 |
名 称: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及复函 | ||
文号: | 关键字: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及复函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
昆明市财政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昆财综〔****〕**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年**件惠民实事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切实完成昆明市****年**件惠民实事之“加强智慧赋能建设,强化校园‘舌尖上的安全’”的工作目标,立足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效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防范”,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非现场闭环式联动监管。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协助完成该项目工作。项目具体如下:
“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项目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服务经费中安排费用(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代码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B****)。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申请进行公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当否,请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项目服务的计划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年**件惠民实事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切实完成昆明市****年**件惠民实事之“加强智慧赋能建设,强化校园‘舌尖上的安全’”的工作目标,立足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效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防范”,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非现场闭环式联动监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昆财综〔****〕**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代码名称:数据处理服务B****)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昆明市“互联网+明厨亮灶”数据进行处理,构建校园食品安全可视化非现场监管体系,提供**智能分析、预警提醒、智慧监管、数据智能分析、展示等功能,完善“监管、企业、公众”三端应用体系,实现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智慧监管。
与云南省网络视频“明厨亮灶”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对接,实现全市“明厨亮灶”统一监管,实现与省平台及市级相关部门数据共享。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核心环节。为进一步深化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压实餐饮服务单位及食材供应链相关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向智能化、透明化、协同化方向升级,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任务,构建覆盖全域的“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体系”势在必行。
本项目以“科学监管”为基础,以“智能监管”为手段,依托物联网、**视觉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应用,实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主动预警、精准防控和闭环管理,助力食品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从“单一监管”向“社会共治”延伸,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服务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有合法主体经营资格的企业;
(二)具备提供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服务的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服务的有效提供。
(三)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各项记录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承接主体应当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按要求完成。
六、目标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现有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基础上,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系统建设,拓展应用场景,通过非现场闭环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及时有效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师生在校饮食安全,持续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
八、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
按照签订的政府采购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严明 电话*************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9月1日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项服务计划的函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们报来的“购买*#**;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项目服务的计划”收悉。我局同意你单位“购买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赋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处理项目服务的计划”,请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昆财综〔****】**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此函。
昆明市财政局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