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09-10 00:00:00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员工团体综合意外保险定点项目的询价公告
各供应商:
我公司关于员工团体综合意外保险定点项目,现决定采用密封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合作期限二年。
一、需求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说明 |
人数 |
保险金额(人民币) |
最高限价 |
|
* |
团体意外身故或意外伤残 |
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 (交通事故身故双倍赔付) |
约****人 |
**万元 |
**元/人/年 |
|
意外医疗保险 |
意外医疗费(含门诊、住院)合理药费扣**元后,***%报销 |
*万元/次 |
|||
|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 |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 |
*万元/次 |
|||
|
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 |
因意外事故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每次累计不超过***天。 |
**元/天 |
|||
|
* |
团体意外身故或意外伤残 |
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 (交通事故身故双倍赔付) |
约***人 |
**万元 |
***元/人/年 |
|
意外医疗保险 |
意外医疗费(含门诊、住院)合理药费扣**元后,***%报销 |
*万元/次 |
|||
|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 |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 |
*万元/次 |
|||
|
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 |
意外伤害住院补贴 |
****元 |
|||
|
因意外事故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每次累计不超过***天。 |
**元/天 |
二、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询价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且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询价响应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在金华市设立有分支机构;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询价,各保险公司只能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报名及询价。
*.发放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供应商报名、询价文件发放:
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后勤网站(****://****.****.***.**)公告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室)
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上午*:**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号浙江师范大学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邮寄方式以送达签收为准)。
六、询价地点: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七、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元.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询价响应方报名或递交询价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询价资格,经询价小组审查合格的询价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询价,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询价响应方自行承担。
九、业务咨询
询价供应商报名、采购文件发放及质疑接收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甘老师,电话:*************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
十、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号:****************
十一、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实际人数,分*个公司(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