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石化运行八部高碳醇残液回收光电分析仪采购-202501-电仪
2025-09-10
北京 招标采购
惠州石化运行八部高碳醇残液回收光电分析仪采购-202501-电仪
北京-2025-09-10 00:00:00
北京-2025-09-10 00:00:00
惠州石化运行八部高碳醇残液回收光电分析仪采购********电仪
发布日期:****年**月**日 **:**:**原文链接地址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石化运行八部高碳醇残液回收光电分析仪采购********电仪(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柯小川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号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惠州石化运行八部高碳醇残液回收光电分析仪采购********电仪(二次)
标段/包编号: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 **:**:**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高碳醇装置残液回收科研项目在线光电检测仪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为国内制造商不得使用代理商参与投标。国外制造商可使用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应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在本采办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业绩要求(开标环节此内容需要信息公开):投标方须提供****.**.**前,投标光电检测仪型号(或升级型号)高碳醇工业装置至少有*个项目使用业绩。提供虚假业绩的一律作废标处理。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测量介质、技术要求/规格技术要求/规格。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供的订单需满足前述业绩的要求)。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个及以上的订单均算为*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投标人需提供仪器制造商*******认证、中国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