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土网挂字[2025]4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出让公告
2025-09-09
湖北/襄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襄土网挂字[2025]4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出让公告
湖北/襄阳-2025-09-09 00:00:00
襄土网挂字[****]**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襄土网挂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时**分至**********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襄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交易*登录系统”进入)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见下表)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编号

坐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宗地四至范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报价(万元/亩)

评估报告电子备案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樊城区松鹤路以南、卧龙大道以东

*****.*

城镇住宅配套商业用地

≤*.*

≤**%

≥**%

住宅**年、商业**年

东为规划路,南为规划路,西为公共绿地,北为道路

****

***

*************

注:加价幅度为*万元/亩的整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公告、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关说明事项

(一)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襄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襄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二)有意向竞买者须于*******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三)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将竞买保证金汇入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时整)前**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五、特殊情况说明

*)禁止在卧龙大道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地块内北侧设置不小于**米的东西向车行通道,建设应符合热力通道的管控要求,且不得封闭。用地东南角公共绿地在地块开发过程中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验收完成后,公共绿地无偿对外开放。

*)按照樊城区政府要求,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须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规划工程方案在**个月内完成***套约*****平方米(最终还建房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还建套数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产权调换协议为准)的还建安置房建设,还建房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樊城区政府,用于安置松鹤路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群众。

*)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个工作日内与樊城区政府签订还建协议,否则竞买结果无效。

*)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地上已建的建筑物价**.**万元,由竞得人另行向樊城区财政局购买。竞得者应在竞得土地后的*日内,将地上建筑物价款**.**万元缴入襄阳市樊城区财政局账户(户名:襄阳市樊城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账号:********************;开户行:襄阳市建行汉江路支行),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购买后,地上建筑物可由土地竞得者临时使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年(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到期后自行拆除

*)土地出让成交后,须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日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的首付款,余款应在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缴清,分期缴纳比例、利息及违约金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具体约定。

*)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三年。

*)出让范围不含城市道路、公共绿地。

*)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襄阳条件[****]****号执行。

*)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相关附属设施等,需要移交的建成验收后按现行政策移交给樊城区政府,其中: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给樊城区政府;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后由樊城区政府以成本价回购。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在临街建筑底层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公厕,建成后无偿对外开放。临生活性道路及支路可布置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且最少不小于***㎡。

**)保障性住房严格按照《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及市政府现行相关政策执行,按项目商品住房建筑总面积百分之二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具体以襄阳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为准。

**)该宗地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但本次出让价不含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需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前,按规定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地下空间部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规划用途、面积以及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地下空间部分)时的基准地价,在评估机构依法测算后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按程序确定。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樊城分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到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樊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我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樊城分局电话:柴先生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刘先生  ****—*******

退转保证金服务咨询电话:李女士 ************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徐先生 ************  ***********

**证书办理咨询电话:许女士、李先生************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工商银行董女士 ***********

        ************

招商银行王女士 ***********

湖北银行陈飞帆 ***********

农业银行贺芳 ***********

中国银行杨焕勤 ***********

中信银行 张豪 ***********

兴业银行 彭宇飞 ***********

交通银行 陶卓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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