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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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造月海岸景观配套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普陀区造月海岸景观配套工程监理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总监 |
监理服务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 |
浙江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王瑞青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
******.** |
* |
浙地(杭州)建设有限公司 |
周凯航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
******.** |
* |
浙江百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王丹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
******.** |
评标纪要:
在商务标评审时,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班子配备表中夏良超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证(培训合格证)及社会保险的证明(****年*月到****年*月连续三个月。经电话及系统问询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情形否决投标的情形,第(*)点第⑦条“项目班子人员未提供投标须知*.*.*条规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拟派的项目总监和项目班子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确定该单位情况属实,商务标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在陈述和答辩环节中: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五、陈述和答辩第*、“陈述和答辩为通过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不得少于**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视作放弃参与陈述和答辩,陈述和答辩环节作不通过处理”第*、“陈述和答辩环节评审不通过的,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该单位陈述和答辩环节评审不通过,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 始*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作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先生
代理机构: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舒海飞
行政监督部门: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