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千佛山站TOD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 钢桁架、钢结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
2025-09-09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关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千佛山站TOD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 钢桁架、钢结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
广东/佛山-2025-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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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千佛山站***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 钢桁架、钢结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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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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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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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对于编号为**********************的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保证金进行澄清答疑:
原付款方式:材料到场安装并验收合格后,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三个月内支付当期货款的**%;六月内支付剩余的**%。最终保留总结算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供货完毕六个月内无息支付。延期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自愿放弃追索利息。
更改为:材料到场安装并验收合格后,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六个月内支付当期货款的**%;九个月内支付剩余的**%。剩余*%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内无质量争议的,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支付。延期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自愿放弃追索利息。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壹万元、伍万元。
现统一更改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伍万元
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