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9-09 00:00:00
宿州市“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号
中标(成交) 金额:贰拾捌万元整(小写:******.**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编制项目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宿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基础分析;(*)未来五年宿州粮食和物资储备面临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分析;(*)未来五年影响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的国际国内形势分析;(*)提出“十五五”时期宿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宿州市“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面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布局方向并编制成果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成果需要形成成果文件,****年**月**日之前起草编制要点稿,通过专家评审,并于****年*月**日前提交最终版至采购人。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盛康国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 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陈科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盛康国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号院内**号楼*楼(整层)
联系方式:李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