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2025-09-09 00:00:00
新宁县公安局监管场所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新宁县公安局监管场所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宁县公安局监管场所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二、总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三、服务期限:采购合同期限一年,在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继签下一年合同;
四、拟采购货物或服务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包名称 | 预算单价 | 服务期限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 | ********* | 驻所医疗人员的工资等费用 | / | *年 | ******.** |
** | 县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入所体检费 | ***/人 | *年 | 据实结算 | |
** | 县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费用 | / | *年 | 据实结算 |
五、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新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广场路**号
六、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新宁县公安局《新宁县监管场所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经****年*月**日、****年*月**日两次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均只有新宁县人民医院一家供应商报名而流标。且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歧视性、排他性条款,采购文件设置合理,故申请变更该项目的采购方式:由竞争性磋商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七、专业人员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年**月**日 | ||
论证地点 |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论证意见 | 本采购项目业务范围为驻所医疗服务,急诊急救服务及入所前体检服务工作,于****年*月**日与*月**日两次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均只有新宁县人民医院一家供应商报名,现建议拟由新宁县人民医院进行此项服务,故拟申请采购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 ||
专业人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或职务 |
朱美根 | 新宁县金石医院 | 医师 | |
钟金重 | 新宁县中医院 | 助理政工师 | |
王银平 | 湖南楚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八、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宁县公安局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城区
联系人:蒋明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香山佳苑**栋隔壁一栋上四楼
联系人:李珍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名称:新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新宁县财政局六楼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