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宝财购〔2025〕117号)
2025-09-09
广东/深圳 质疑投诉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宝财购〔2025〕117号)
广东/深圳-2025-09-09 00:00:00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宝财购〔****〕***号)

  一、当事人:张金吉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 ******************

  二、基本情况

  张金吉作为评审专家,参加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组织的“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松岗街道**个社区工作站保洁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下称“本项目”)的评审活动,深圳市鑫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鑫鸿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张金吉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为鑫鸿运公司;在本机关调查过程中,张金吉承认其在鑫鸿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期间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上事实有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表》《评委守则》《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松岗街道**个社区工作站保洁外包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张金吉个人《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及询问笔录等材料为证。

  综上,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张金吉的上述行为属于“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三、行政处罚结果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将张金吉记入评审专家诚信档案,并作出如下处罚:通报批评,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