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厚街镇2024年防内涝积水整治工程(东业路段)答疑回复(一)(交易公告)
2025-09-09
广东/东莞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厚街镇2024年防内涝积水整治工程(东业路段)答疑回复(一)(交易公告)
广东/东莞-2025-09-09 00:00:00
广东/东莞-2025-09-09 00:00:00
问:合同****页,*.*.*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超过 ***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应当承担本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赔偿金及发包人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赔偿金。”,超出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建议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调整为合同总价的*%。
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款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合同此条款不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