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豫财行〔2025〕54号)
2025-09-09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豫财行〔2025〕54号)
江苏/宿迁-2025-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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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豫财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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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校园安全提质增效工程分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盐城玺阳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赣江路*******

法定代表人:顾永阳

被投诉人*: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项王东路**

联系人:蔡同春

被投诉*:江苏庆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洞庭湖路*****

联系人:张梦

四、基本情况

宿豫区校园安全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庆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发布采购公告,**日开标,并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盐城玺阳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于*******日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日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盐城玺阳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遂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于*******日收悉书面投诉书因投诉书不符合相关规定,本机关于******日向投诉人邮寄投诉书补正通知,**日邮寄送达。**日,本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同日收到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的《撤销函》一份,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盐城玺阳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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