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科技会展中心1号楼B座22-23N1房产
2025-09-09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科技会展中心1号楼B座22-23N1房产
天津-2025-09-09 00:00:00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号科技会展中心*号楼*座*******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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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号科技会展中心*号楼*座*******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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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房产类
资产类别
北京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刘昊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郝建国
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号科技会展中心*号楼*座*******房产
资产类别 房产类 标的所在地 北京海淀区
评估机构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评估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 *、标的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的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 *、意向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预约登记,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刁女士 ***********。 *、其它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号*号楼*座*******
楼盘名称 北京科技会展中心 类型 房产
租赁合同编号 京房权证市海其字第*******号
计租面积(*²) ***.** 设计用途 商住楼
楼层 ** 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
周边配套
小区介绍
户型介绍
标的是否有租赁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号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何少锋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拍卖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等。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批准单位 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第**期)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包括购房资格)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于天津产权备查)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受让方未能在公告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转让价格含增值税。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关于购房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购买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标的资产权属变更前及当月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资产权属变更完成次月起房屋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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