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9-09 00:00:00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边坡支护与非焚烧处置车间建设工程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本站发布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边坡支护与非焚烧处置车间建设工程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边坡支护与非焚烧处置车间建设工程补充公告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边坡支护与非焚烧处置车间建设工程(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修改。
一、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 |
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 |
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 |
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 |
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具体详见本次补充公告附件: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发布版) |
* |
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补充******;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的内容,具体详见本次补充公告附件: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发布版) |
* |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修改表/**.*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具体详见本次补充公告附件: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发布版) |
二、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更新后的招标文件文档供各投标人自行使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充公告发出的为准。
三、发布招标人声明、立项文件,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出为准。
四、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已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未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可以按本公告的约定参与后续投标登记及投标工作。
五、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附件*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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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
* |
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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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技术标格式二、格式七、格式九、格式十)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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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注:*.本表使用**********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件*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能力(**分) |
项目负责人 |
*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分。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
技术负责人 |
*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分。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
|
造价负责人 |
*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分。 |
|
安全负责人 |
*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分。 |
|
质量负责人 |
*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分。 |
|
深化设计负责人 |
* |
具有建筑设计类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分。 |
|
其他专业工程师 |
**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得**分;不能满足附表四附件《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的,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答辩(**分) |
** |
*、项目负责人陈述: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的介绍,介绍时间不超过**分钟;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人员、设备配备,施工安全、工期及质量管理,对本项目施工重点和难点(环保应对措施及针对本项目向招标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工期紧,需严控关键节点)。 优: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有保障,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的保证合理可行,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深刻,得**分。 良: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基本有保障,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的保证基本合理可行,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到位,得**分。 一般: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保障差,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的保证可行性较差,未能把握施工的重点、难点,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分。 *、解答: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投标文件的内容,项目负责人就本项目接受评标委员会提问并回答: 优: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内容准确,得**分。 良:回答评委提问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准确,得**分。 一般: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度、内容准确性较差,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分。 注:①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列明所有参加答辩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拟任本项目的职务)参加答辩,并在评标当天到达评标现场签到等候,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通知为准。由参与答辩的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确认身份后签到。 ②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后可开始答辩,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答辩。 ③答辩形式与要求:答辩人员按要求进入答辩区域;答辩人员先陈述,评委再提问,由答辩人员进行解答。 ④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没有参加现场答辩的,以上两项均得*分。 ⑤项目负责人答辩的顺序: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开标记录表上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答辩。 |
|
二、企业资信(**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
工程研发能力 |
*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的工程建设类专利情况: (*)累计获得**项或以上(含**项)的,得*分; (*)累计获得*~**项的,得*分; (*)累计获得*~*项的,得*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有一项证书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
|
合计 |
*** |
注: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是指在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
*.*以上人员均不可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人员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近*个月(****年*月)在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职称证书以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是指包含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装饰施工、工程管理、施工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建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程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类似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个人类似工程业绩的人员名称和岗位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如不能体现的,则提供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工程研发能力:******;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网站(*****://***.*****.***.**/)******;中可查询的专利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工程建设类******;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号的查询页面截图和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或专利证书电子版文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第三方评价:需同时提供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体系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
《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专职安全员 |
*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安全负责人 |
*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
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系统(*****://******.***********.**.**/或*****://****.***.***.**/******/*****/*****/****/*********/*****.****)查询网页截图。 备注:此人员非招标公告中的专职安全员。 |
造价负责人 |
* |
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造价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同时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注册专业以查询系统为准); *、造价负责人若为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深化设计负责人 |
* |
具有建筑设计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机电专业工程师 |
* |
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结构专业工程师 |
* |
具有建筑结构相关专业中级或(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
* |
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材料专业工程师 |
* |
具有建筑材料相关专业中级或(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造价专业工程师 |
* |
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造价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同时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注册专业以查询系统为准); *、造价负责人若为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安全专业工程师 |
*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
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系统(*****://******.***********.**.**/或*****://****.***.***.**/******/*****/*****/****/*********/*****.****)查询网页截图。 备注:此人员非招标公告中的专职安全员。 |
注:*.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