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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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数据服务及云资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数据服务及云资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数据服务及云资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望江西路 *** 号中安创谷科技园 ** 栋 * 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数据服务及云资源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数据服务及云资源采购项目,根据“关于筹建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安徽省分院暨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安徽省分中心的合作协议”有关要求,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已完成《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一期)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并通过数据局审批。项目以数据要素流通为核心,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智能技术,通过构建相关部门底层工业经济数据底座,充分融合产业侧和企业侧数据,为政府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治理工作提供丰富的数据支持,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伟、郭奔奔、许姗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文标准的**%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室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羿工、曹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