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09-09 14:31:28
按照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需求,对医院杏林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
软件维保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医院杏林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软件维保
(*)项目预算上限价:*****元
(*)询价项目概况:医院杏林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软件维保
二.项目要求:
(*)对现有医院杏林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软件进行一年维保维护期内,乙方提供系统软件产品的故障排除服务,保证用户的正常运行使用,针对一些独特的、不可预知的、客户自身不能处理的突发事故,乙方承诺提供上门服务,若突发事故由硬件或第三方因素造成,具体金额双方自由协商。若因本软件自身功能缺陷不能正常运行,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乙方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安全机制确保本系统及所连接的系统的数据安全,保证数据不被非法利用和盗用。
(*)如果本产品发生故障,甲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乙方反馈问题,乙方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支持顺序电话、远程、现场。
三、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四、报价文件:
(*)报价须带文件资料: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联系人身份证等相关复印件及社保证明;③报价单(附件一)。④符合询价文件的说明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否则该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报价文件报送方式:密封后送达(接受邮寄方式,截止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 浙江省绍兴市区胜利西路****号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信息科,(****)********,密封袋表面必须标注此项目名称。
五、评定成交标准: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息科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区胜利西路****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