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5-09-09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留置看护工作购买社会化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留置看护工作购买社会化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本溪市公安局
地 址:平山区市府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先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留置看护工作购买社会化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如下: (一)保安人员主要工作职责: 保安人员配合甲方对目标人进行**小时的全天看护,确保被看护人员不发生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情况发生。 (三)工作内容要求: *、采购人根据看护工作需要,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需要上岗的保安人数及性别,成交供应商需要无条件服从釆购人管理制度要求; *、保安人员在正式上岗前要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履行相关规定,保安人员对被看护人员的地点、人员信息等情况不得向无关任何的第三方透露; *、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组建三级管理层组织架构; 一级:项目负责人*名。 二级:所派驻人员须设队长*名、副队长*名。 三级:勤务中队长按实际比例配备。 *、保安人员要坚决杜绝替被看护人员通风报信或者传递任何形式的信息,严禁看护期间保安人员与被看护人员进行与看护工作无关的交谈; *、保安人员当班期间严禁睡觉、溜号、走神等,进入留置区禁止携带电子产品,时刻要保持良好的看护状态; *、釆购人将制定看护职责相关制度,保安人员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成交供应商要无条件服从釆购人撤、调换相关人员,并按照成交供应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如有违法行为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出现通风报信、泄密以及被看护人员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问题的,除了对当班的保安人员进行追责外,成交供应商还要承担管理责任,釆购人按照对成交供应商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成交供应商要保证保安队员服装鞋帽统一、勤务调动所需的车辆配备、车辆运输人员、人员的办公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后勤保障项目(除上岗人员食宿外)。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