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2025-09-09 00:00:00
发布机构: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代理机构: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李达华项目负责人:李达华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湖光岩风景区楞严寺左侧山体坍塌隐患地质灾害冶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湖光岩风景区楞严寺左侧山体坍塌隐患地质灾害冶理项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湖光岩风景区楞严寺左侧山体坍塌隐患地质灾害冶理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受托人按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中关于项目招标代理费计费标准的规定,本次招标代理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计算后再下浮**%作为委托代理费的最终金额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 湖光岩风景区楞严寺左侧山体坍塌隐患地质灾害冶理项目 | *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
(*)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本项目终止情形为第(*)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
地址: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市本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西路*号皇家花园**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达华
电话:************
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