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025-09-08
江西/抚州 招标采购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江西/抚州-2025-09-08 00:00:00
权力基本编码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机构名称 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临川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 对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是否中介机构
咨询途径
监督投诉
  • 电话号码
    ************
  • 监督投诉电子邮箱
    *********@**.***
  • 投诉网址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机构名称 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临川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行政相对人权 对住建部门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住建部门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相对人义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 对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是否中介机构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设立依据条款名称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收费
立案住建部门发现企业存在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立案后,应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取证取证必须遵循合法、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住建部门通过调查或者检查等方式收集证据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处罚决定对违法事实确凿的,调查终结后,住建部门应当对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听证住建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应当在住建部门告知后*日内提出要求。当事人提出申请时,住建部门应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允许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与执法人员进行质证。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临川区住建大楼临川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 (法定节假日除外)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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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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