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2025-09-08
江西/抚州 招标采购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江西/抚州-2025-09-08 00:00:00
权力基本编码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机构名称 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临川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是否中介机构
咨询途径
监督投诉
  • 电话号码
    ************
  • 监督投诉电子邮箱
    *********@***.***
  • 投诉网址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机构名称 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临川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行政相对人权利 对住建部门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住建部门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相对人义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是否中介机构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设立依据条款名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不收费
立案有初步证据证明需立案查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监督检查的违法案件,由工作人员报主管领导审定是否立案,建管股认为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报住建局主管领导审定并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调查取证决定立案查处的案件,由*名以上执法人员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填写调查笔录,依法收集整理证据资料。决定进行监督检查的,由*名以上执法人员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填写调查笔录,依法收集整理证据资料。
终结报告执法人员在调查结束后根据收集调取的证据对违法事实、违法经过、违法情形以及处罚的依据形成书面材料并报主管领导,检查员在调查结束后根据收集调取的材料对查明的情况以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报主管领导。
复议相对人认为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日的除外。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实人认证不需实人认证
办理结果核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住建局办公楼*楼***室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窗口次数无需到窗口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电话号码:************
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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