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监督检查
2025-09-08
江西/抚州 招标采购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监督检查
江西/抚州-2025-09-08 00:00:00
权力基本编码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机构名称 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临川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是否中介机构
咨询途径
监督投诉
  • 电话号码
    ************
  • 监督投诉电子邮箱
    *********@***.***
  • 投诉网址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机构名称 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临川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行政相对人义务 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
是否中介机构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年建设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法规****年建设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年建设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加强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的核查……”查看详情
不收费
立案行政监督检查职能处(科)室认为需要进行业务监督检查(专门监督检查)的,报主管领导审定并制定工作方案。
调查取证决定进行监督检查的,由*名以上执法人员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填写调查笔录,依法收集整理证据资料。
终结报告执法人员在调查结束后根据收集调取的材料对查明的情况以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报主管领导
复议相对人认为行政监督检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日的除外。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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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窗口次数无需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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