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2025-09-08
江西/抚州 中标结果
建筑业企业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江西/抚州-2025-09-08 00:00:00
权力基本编码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机构名称 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临川区住建局建管办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 对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责令改正,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是否中介机构
咨询途径
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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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机构名称 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科)室 临川区住建局建管办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行政相对人权 对住建部门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住建部门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相对人义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 对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责令改正,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是否中介机构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设立依据条款名称第二十三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六)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七)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九)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十)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十一)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三十七条企业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责令改正,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收费
立案住建部门发现建筑业企业存在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立案后,应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取证取证必须遵循合法、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住建部门通过调查或者检查等方式收集证据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处罚决定对违法事实确凿的,调查终结后,住建部门应当对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听证住建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应当在住建部门告知后*日内提出要求。当事人提出申请时,住建部门应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允许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与执法人员进行质证。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临川区住建大楼***办公室; 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直接送达。 *、支持快递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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