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
2025-09-08
江西/抚州 招标采购
全县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
江西/抚州-2025-09-08 00:00:00
权力基本编码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机构名称 临川区水利局
责任处(科)室 建管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是否中介机构
咨询途径
监督投诉
  • 电话号码
    ************
  • 监督投诉电子邮箱
    ******@***.***
  • 投诉网址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实施机构名称 临川区水利局 责任处(科)室 建管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行政相对人权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行政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法接受、配合考核和监督检查。
是否中介机构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条设立依据条款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三)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五)组建并管理省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以外的地方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二款设立依据条款名称第四条第一款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收费
立案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科室认为需要进行业务监督检查的,报主管领导审定并制定工作方案。
调查取证决定进行监督检查的,由*名以上执法人员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填写调查笔录,依法收集整理证据资料。
终结报告执法人员在调查结束后根据收集调取的材料对查明的情况以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报主管领导。
复议相对人认为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日的除外。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结果出具《招标总结备案报告》,有效期以备案报告内规定为准。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到窗口次数无需到窗口
电话号码:************
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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