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艺术学校混合所有制合作企业遴选公告
2025-09-09
山东/青岛 招标采购
青岛艺术学校混合所有制合作企业遴选公告
山东/青岛-2025-09-09 08:57:17
青岛艺术学校混合所有制合作企业 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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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战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青岛市公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方案》(青教通字〔****〕*** 号)等政策要求,青岛艺术学校拟遴选优质企业共建混合所有制生产性实训基地。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领域

重点围绕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两大领域,分别建设“数智立方生产性实训基地”“新美业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性质为非营利性,诚邀相关领域企业参与合作。

二、遴选原则

(一)行业引领性。优先选择在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或人物形象设计领域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技术领先地位或知名品牌影响力的企业。

(二)产教融合度。企业需具备成熟的校企合作经验,愿意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包括课程开发、实训指导、师资建设等。

(三)岗位适配性。企业岗位设置需与学校相关专业课程体系高度匹配,能提供充足且符合教学需求的实践岗位与优质师资资源。

(四)社会责任感。企业需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具备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学生权益保障制度,愿意承担公益服务责任,如开展免费技术培训、公益服务活动等。

三、遴选条件

(一)企业资质。依法注册经营*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青岛市或周边地区设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及教学门店(或生产基地),合法经营无违规记录。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领域企业,需具备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全流程制作能力或数字技术研发实力;若为人物形象设计领域企业,需具备美业服务、技术培训或产品研发等相关业务基础。

(二)技术能力。拥有先进的设备、产品及技术标准,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领域企业需具备 ****、虚拟制片、动捕等前沿技术应用能力;人物形象设计领域企业需具备 **/** 虚拟实训、智能美业设备应用等技术条件。

具备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技能认证资质、自主技术专利或创新成果者优先。

(三)师资力量。企业需配备专业导师团队,导师需具备*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并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导师占比不低于**%者优先。

(四)合作保障。能为学生提供专项保险、实习津贴及明确的职业晋升通道。

承诺参与课程开发、教材编写、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环节,具备支持实训基地长期稳定运行的资源投入能力。

四、合作权益与职责

(一)合作权益

与学校共同参与实训基地管理,共享教学资源、技术成果及行业资源。优先录用实训基地优秀毕业生,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标准,提升企业人才储备质量。借助学校平台开展品牌宣传、技术推广,提升企业行业影响力与社会美誉度。

(二)合作职责

*.资源投入按合作协议投入设备、资金、技术等资源,如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企业需提供设计制作工作站、全流程技术包等,形象设计专业企业需提供实训设备、美业专业工具等。

*.教学参与。派驻企业导师进校授课、指导学生参与商业项目实训,协助学校开发校企共建课程、完善课程体系。

*.实训保障。提供校外实训场地,接纳学生开展见习、顶岗实习,保障学生实践教学需求,参与学生实训考核与评价。

*.运营支持。参与实训基地市场化运营,协助对接商业项目(如动漫番剧制作、美业服务项目),确保生产性实训有序开展,且坚守非盈利性原则,所有收益用于基地运营维护与人才培养。

五、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有意向的企业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青岛艺术学校混合所有制合作企业遴选登记表》(见附件);

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行业资质证书等);

合作意向书(明确合作领域、资源投入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等);

企业介绍(含行业地位、技术能力、师资团队、过往校企合作案例等)。

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青岛艺术学校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混合所有制合作企业申报+企业名称”)。

(二)材料初审(****年*月***月*日)。由学校教务处联合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名单。

(三)实地考察(****年*月***月*日)。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企业规模、技术设备、教学环境、岗位设置及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

(四)综合评审(****年*月**日)。依据《青岛艺术学校混合所有制合作企业遴选评价表》,从企业实力(**%)、合作方案(**%)、社会责任(**%)三个维度进行量化评分,结合实地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合作企业名单。

(五)遴选公示(****年*月**日**月**日)。合作企业名单在青岛艺术学校官网公示*个工作日。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学校分管校长、企业负责人共同牵头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合作项目实施,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动态管理。建立合作成效年度评估机制,对未履行协议约定、合作成效不佳的企业,终止合作并启动递补机制,确保合作质量。

(三)政策支持。学校将积极协助合作企业对接政府产教融合相关扶持政策,为企业参与办学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与服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柳(青岛艺术学校教务处)

联系电话:*************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路***号青岛艺术学校教务处

青岛艺术学校

****年* **

附件:青岛艺术学校混合所有制合作企业遴选登记表

附件:

青岛艺术学校混合所有制合作企业遴选

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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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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