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631-0338专场1:沈阳恒大盛京世家-车位-一期-地库一(2号楼4至8号楼)-1097
2025-09-08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2631-0338专场1:沈阳恒大盛京世家-车位-一期-地库一(2号楼4至8号楼)-1097
辽宁/沈阳-2025-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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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场*:沈阳恒大盛京世家*车位*一期*地库一(*号楼*至*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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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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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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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专场*:沈阳恒大盛京世家*车位*一期*地库一(*号楼*至*号楼)*****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的地下停车位为人防工程停车位,无产权证,使用期**年,使用期间需服从人防工程要求,服从统一调配使用。 *、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地下停车位协议的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如发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的地下停车位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坐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意向受让方须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地下停车位的相关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充分了解并完全自愿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成交之后由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