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5-09-08 00:00:00
泸州市纳溪区江南职业中学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州市纳溪区江南职业中学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监理 泸州市纳溪区江南职业中学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标段 (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至*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年*月*日以来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监理业绩。 变更为: *.*.*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至*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年*月*日以来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监理业绩。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个(***个)及以上合同履行期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但工程已经完工,非因监理单位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已经出具同意该项目总监另行任职的书面文件的除外,投标人应将该书面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变更为: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个(***个)及以上合同履行期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但工程已经完工,非因监理单位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已经出具同意该项目总监另行任职的书面文件的除外,投标人应将该书面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三、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分,每增加一个****年*月*日以来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亿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加*分,本项目最多得*分。 变更为: 投标人类似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分,每增加一个****年*月*日以来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亿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加*分,本项目最多得*分。 四、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扣 (不少于*.*)分。 变更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扣 *.*(不少于*.*)分。 五、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六、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招标人:泸州市纳溪区江南职业中学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