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08
四川/泸州 质疑投诉
泸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泸州-2025-09-08 00:00:00
泸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泸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三个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州南苑宾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南苑宾馆内

被投诉人:泸州市公安局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岩山路二段***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号

四、基本情况

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泸州市公安局“三个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人“四川泾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同一年度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两个完全不同数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有一次必然是虚假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我公司“服务实施方案”进行了不公平不公正扣分,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泸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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