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2025-09-08 00:00:00
【平公资建*******号】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顶山湛北燃气主干系统提标改造一期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平公资建*******号】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顶山湛北燃气主干系统提标改造一期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平采招标*********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顶山湛北燃气主干系统提标改造一期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项目概况、地点、标段划分、招标范围、质量要求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复兴路(夏耘路*龙翔大道)、夏耘路(复兴路*长安大道)、新城路(平安大道*平煤大道)、平安大道(新城路*开源路)、平安大道(开源路*新华路)稻香路(平安大道*建设路)、新华路(平安大道*平煤大道)平郏东路(平煤大道*平安大道)、开发一路(平安大道*建设路)、湛河北路(诚朴路*东环路),改造复兴路、夏耘路等**条道路的市政燃气中压管线**.**千米,管径*****,配套阀门井监测设备**套,直埋管线监测设备***套。
*、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
*、服务期限:**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招标范围:平顶山湛北燃气主干系统提标改造一期工程设计项目服务采购,包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三、评委评分情况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
*、各评委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四、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有或无并说明)【无】。
五、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号
投标报价:*******.**元 得分:**.**
服务期限:**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张垒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黄华亮、段富国、贾向利、张伟光、万国奇、张学磊
第二中标候选人:华润燃气(郑州)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西路**号
投标报价:*******.**元 得分:**.**
服务期限:**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陈灵杰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高勇、王凯、覃婷婷、董丽、李岩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号
投标报价:*******.**元 得分:**.**
服务期限:**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郝建良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孙晨、钱晨、李彤、王侃文、袁丁
六、候选人投报业绩
【见附件三】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三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靖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西玛大道***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