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告知书》的公告
2025-09-08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关于送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告知书》的公告
四川/成都-2025-09-08 00:00:00

关于送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告知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 字体:【

郑健(******************梁凤飞(******************

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成自然资发〔******号),我局代表成都市人民政府即赔偿权利人开展崇州市东关红桥砖厂非法采矿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我局已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们送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告知书》,但因你们下落不明至今仍未能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告知书》详见附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十日内不与我局联系的视为放弃磋商权利

特此公告

崇州规划和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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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电话************

附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告知书》

附件*磋商告知书 * “崇州市东关红桥砖厂(郑健、梁凤飞)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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