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2025-09-0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汉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华之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协和上街**号*层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华之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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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汉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服务 |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云、罗开敏、陶黎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③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账户名:雅安乾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河北街支行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投标人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 ***,***.**元,最高限价:***,***.**元。
*、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为:********************。
*、采购编码及品目:*********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监督部门:汉源县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大道二段***号 。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江汉大道三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雅安乾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青江街道熊猫大道***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洪昊
电话:************
雅安乾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