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5年度成都旅游国际(港澳台)营销工作整体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09-08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5年度成都旅游国际(港澳台)营销工作整体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四川/成都-2025-09-08 00:00:00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年度成都旅游国际(港澳台)营销工作整体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成都旅游国际(港澳台)营销工作整体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完善采购需求及评分,更正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将采购公告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更正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二)将招标文件*.*.*.*.合同分包中分包说明

“(一)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为:…… 承包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分包涉及本项目嘉宾餐饮工作的,承包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若投标人选择不分包,则需要同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更正为:

“(一)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为:…… 承包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分包涉及本项目嘉宾餐饮工作的,承包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若投标人选择不分包,则需要同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因系统字符限制,完整更正事项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备案号:********************[****]*****,采购预算品目为*********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最高限价为**,***,***.**元。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号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浩、李昱璋、佟巍

电话:*****************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