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9-0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民生实事(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康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梅林大道****号*幢云虹创业园***室
被投诉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东阳市汉宁西路***号二楼
被投诉人*: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行政大院东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康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对****民生实事(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在开标过程中“浙江新奥运动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为***万更改为***.***万。此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违反招标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服务保障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标。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紫外老化、特定元素迁移)应标。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耐老化)应标。投诉事项*.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承诺。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篮球场悬浮地板)应标。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羽毛球垫)应标。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公开了质疑函所有信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已整改。投诉人关于对****民生实事(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结果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东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